关于对吕咏桦等51名2022级学生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2年11月16日 10:46  点击:[]

上一条:关于给予何仁杰同学注销学籍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级、2022级转专业以及信息修改工作的通知

关闭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