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7日 18:16 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管理处 点击:[]

    校属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7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1号)文件,现将湖南省2017年统一鉴定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报名、严格审核报名资格,并于3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到教育培训管理处,联系电话0734-8160751,王老师。

    一、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三、二、一级)、心理咨询师(三、二级)、电子商务师(四、三、二级)、职业指导人员(四、三、二、一级)、企业培训师(三、二、一级)、理财规划师(三、二、一级)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四、三级)。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婚姻家庭咨询师(三、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二、一级)、信用管理师(三、二级)、健康管理师(三、二级)、项目管理师(四、三、二、一级)、秘书(五、四、三、二)、客户服务管理师(三、二、一级)和物流师(四、三、二、一级)。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正式公布实施,或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二、鉴定时间

    全年共分两次,考试时间分别是2017年5月20日至21日、11月18日至19日(各职业等级鉴定时间详见附件)。

 

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17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学院承诺书

    

 

 

 

               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管理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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