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费收缴谨防诈骗的声明

2025年12月23日 16:18  点击:[]

关于规范学费收缴谨防诈骗的声明

南华大学各校外教学点广大考生及同学:

学校近期收到学生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缴的投诉与反映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同学合法权益和学校良好声誉,现就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缴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1、严格按照标准收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3〕6号)文件,学费标准已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学校从未允许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收费。

2、严格按照要求方式缴费。学生学费必须由学生本人直接全额上缴学校财务,缴费流程请查阅招生简章(见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从未允许任何校外教学点、合作机构及个人以学校或继续教育学院名义代收代缴学费,从未允许以任何形式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取额外费用。

3、强化风险防范控制。请广大考生和同学提高警惕,切勿相信超标准收费、降价收费、学费折扣、代收代缴、包学包过收费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纠纷责任自担。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实施违规收费、诈骗等行为,应坚决予以抵制,留存相关证据,并向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报。

请各校外教学点加强招生和收费管理,严格自律,严格要求、严格约束,规范办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校外教学点,一律严肃处理;发现冒用南华大学或继续教育学院名义招生收费的行为,向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734-8160783

特此公告!


                                                       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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