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按实际毕业时间办理用印,并加盖实际毕业时任校长印章,不再追溯至原毕业年份加盖原任职校长印章;
二、2027年起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每年办理两次,办理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
三、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教学点及相关学生知悉,特此公告。
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26日
下一条:南华大学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暑期线上补学补考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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