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南华政发〔2020〕27号)与南华大学学位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通过外语考试学生的申请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或“PETS-3”合格证或“CET-4”成绩单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成绩查询证明;
3、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命名的电子版照片;
4、请学生联系函授站(点)上交材料,函授站(点)收集以上材料并填写《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汇总表》并盖公章。
二、参加南华大学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与学业水平综合考试的学生,请按报名通知在系统提供相关资料,请函授站(点)填写《学位外语与学业水平综合考试报考汇总表》并盖公章,成绩合格的学生将按计划授予学位。
三、请函授站(点)在3月30日以前顺丰邮寄南华大学北校区办公楼203室,王老师,0734-8160787(办),电子表格和照片以站点命名文件夹发邮箱32315420@qq.com。
四、南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不收取任何费用。
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汇总表》
2、《学位外语与学业水平综合考试报考汇总表》
3、成教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与学业水平综合考试报名通知
4、学生报考操作手册
5、拟授学位库(英语合格)